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专题调研领区概况双边经贸实用法规展览信息企业名录重要地址公众留言
当前位置: 主页 >  实用法规 >  德国税务制度 >  正文

主要税种介绍
2006-03-29 18:38  文章来源:法兰克福经商室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Einkommensteur)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所得税法》(EStG)。德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德国常住居民(在德有长期或习惯住所)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按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德国常住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通常仅按其在德国境内的收入缴税。

根据德国《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的范围包括:

— 从事农业和林业的收入

— 从事工商业的收入

— 从事自由职业的收入

— 受雇工作所得

— 投资所得

— 租金收入和著作、专利等所得

— 其他收入

上述收入总额减去法律所允许的免税数额后的余额,即为应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是按超额累进税制征收的,2004年的最低和最高税率分别是15%和42%。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适用最高税率的收入金额都因纳税人的婚姻状况和子女状况不同而各异。

德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分期预缴、年终汇总核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征收,但对工资、利息、股息和红利等所得则采用预提法进行来源课税。个人所得税项下两个最主要的子税种是工资税和资本收益税。

1.工资税(Lohnsteuer)是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一种征收形式,工资税金额由税务部门制定的工资税对照表确定。在德国,雇主有义务在向雇员发放工资或薪金时代扣工资税。

在工资税对照表中,将纳税人分为6级。其中,单身、离异或虽已婚但长期分居的雇员属第1级;符合第1级条件的雇员,如与至少一个孩子同住且有抚养义务,则被归入第2级;已婚且未长期分居,但配偶无工作收入的雇员属第3级;已婚、未长期分居,且双方均有工作收入,收入高低接近时,可选择第4级;符合第4级条件的雇员夫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个按第3级纳税,另一个按第5级纳税;对于从事两份以上工作的雇员,其第二份(及第三、四……份)工作的工资按第6级纳税。总的看,第3级纳税额最少,向上依次是第2级、第1级和第4级(基本相同)、第5级、第6级,现举例说明如下:

10-2:

年工资收入(欧元)

须缴工资税额(欧元)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10000

0

0

0

0

1453

1826

20000

2104

1764

0

2104

5236

5588

30000

5007

4597

1692

5007

9481

9895

40000

8442

7963

4452

8442

13985

14399

50000

12394

11846

7234

12394

18472

18886

 

2.资本收益税(Kapitalertragsteuer)

资本收益税是对个人或企业纳税人获得的公司红利、存款及带息证券利息等的课税。德国公司向股东支付红利须代扣20%的红利税,在支付银行存款、固定利息债券和其他带息有价证券产生的利息时要征收30%的利息税。

 

(二)公司所得税(Körperschaftsteuer)

公司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或法人税,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所得税法》(KStG)。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成立的企业是德国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公司所得税纳税主体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凡总部和业务管理机构在德国境内的公司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凡总部和业务管理机构不在德国境内的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在德境内所得纳税。

公司所得税属联邦税,公司所得分红前后的税率现统一为25%。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方法与个人所得税类似。

(三)团结附加税(Solidaritätszuschlag)

1990年两德统一后,为支付统一带来的财政负担和加快东部地区建设,于1991年开征此税。原计划为临时税收,1993年曾一度废止,后于1995年恢复。个人和公司均是该附加税的征收对象,其税基是同期个人和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税率为5.5%。

(四)营业税(Gewerbesteuer)

营业税是由地方政府对企业营业收入征收的税种,其法律依据是《营业税法》(GewStG)。所有在德国经营的企业都是该税种的征收对象,不论其企业的法律形式是人合公司还是资合公司。该税的税基是企业当年的营业收益,根据《公司所得税法》计算出的利润经过《营业税法》规定的增减项修正后计算得出。

营业税的税率确定方法比较特殊,先由联邦政府确定统一的税率指数(Steuermesszahl),再由各地方政府确定本地方的稽征率(Hebesatz),税率计算公式如下:

税率指数×稽征率            税率指数×稽征率     

-----------------------   ÷ 1+ ---------------------------)

10000                       10000

目前,德联邦政府确定的税率指数是5。各地方政府确定的稽征率一般在300至500之间,其中,法兰克福和慕尼黑为490,汉堡为470,汉诺威为460,杜塞尔多夫为455,科隆为450,不来梅和斯图加特为420,柏林为410。这样,企业承担的实际营业税税率约为20%左右,其中法兰克福和慕尼黑为19.68%,汉堡为19.03%,汉诺威为18.70%,杜塞尔多夫为18.53%,科隆为18.37%,不来梅和斯图加特为17.36%,柏林为17.01%。

近年来,德部分地区通过降低稽征率以减轻当地企业的营业税税负,并以此作为促进新企业建立和吸引外来投资的一项优惠措施。

(五)增值税(Mehrwertsteuer/Umsatzsteuer)

增值税属共享税,是德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征收范围涉及商品生产、流通、进口环节和服务等领域。

德国的增值税体系要求由最终消费者实际承担增值税,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的税务负担。增值税采取发票扣税法征收,一般税率为16%,部分商品(如食品、农产品、出版物等)税率为7%。原则上对所有在德国国内发生的产品和服务交易均须征收增值税,但对有些商业活动予以免税,如出口、部分银行和保险业务。

增值税税基是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净价。在德国,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商业交易都要开具发票,发票上要列明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净价),适用的增值税率、税额和最终含税价(总价)。货物或服务购买者所要支付的就是发票中列明的含税总价。

企业在出售产品或服务之前通常需购买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用于再加工或应用(而非自己消费),购买时支付的款项中也包含了增值税。这一部分预交的增值税可在该企业每月或每季度申报应纳增值税税额中扣除。

一般消费者不能要求退还增值税,但外国旅游者可在离开欧盟关税边境时申请退还所购物品的增值税。通常方法是,在购买物品时向商店索要有退税公司统一印制的海关退税申报(Tax Free)表并完整填写,离境时将该表连同发票和所购物品向机场、车站的海关出示交验,然后到指定银行或代办机构领取退税款;但也有部分商店要求必须由购物者本人填写本店开具的退税申请表,购物者离境时经海关验明物品确已离境后,再由本人将申请表寄回或委托在德境内的第三人交回商店并领取全额退税款。

 

(六)地产税(Grundsteuer)

德地方政府每年向在其辖区内的房地产所有者征收地产税。地产税又分对农林业用地征收的“A类”和对其它用地征收的“B类”两种,税基是根据评估法确定的房地产价值(该地产价值由各地税务局确定,每6年核定一次,与市场价格无关),税率的确定过程与营业税类似,也是由德联邦政府制定统一的税率指数(Steuermesszahl),然后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确定稽征率(Hebesatz),二者的乘积即是地产税税率。

对于A类地产税,全德统一的税率指数是6‰,2003年全德各地方平均稽征率是282%;对于B类地产税,根据房地产种类不同,西部地区的税率指数一般在2.6‰至3.5‰之间,东部地区的税率指数在5‰至10‰之间,2003年全德各地方B类地产税的平均稽征率是418%。

 

(七)地产购置税(Grunderwerbsteuer)

在德国境内进行房地产买卖需缴纳地产购置税。该税税基是地产交易标的物的实际交易价格或依法估定的价格,税率是3.5%。

 

(八)其他有关税种

除上面提到的主要税种,我企业在赴德投资经营时常会遇到的税种还包括机动车税(Kraftfahrzeugsteuer)、矿物油税(Mineralölsteuer)和保险税(Versicherungsteuer)等。


推荐给朋友 打印
网友:一路奔跑 于 2007-03-16 01:20:46 发表评论
括号里面的英文是什么意思啊?能否把答案给我一下。我的邮箱是:jiangshang3344@163.com
谢谢了!我想知道美国的所有税种及其标准的英文名称,可否行个方便?帮我一下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法兰克福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邮箱